行政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合肥长丰县律师 时间:2024-05-01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关于行政听证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单位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单位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单位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