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权有哪些

作者:合肥长丰县律师 时间:2024-05-07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关于房地产抵押权有哪些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产抵押权,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房产,在债务人逾期不清偿债务时,依约定或法律规定;
以房屋折价充抵债务,或者变卖、拍卖抵押房屋,并从该价款中优先接受偿还的权利。
房产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担保物权,不事先转移房产的所有权,但作为债务人的房产抵押人若到期不清偿债务,则债务人丧失该房产所有权,而债权人成为该房产新的所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