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如何实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作者:合肥长丰县律师 时间:2024-04-27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关于商标法如何实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法如何实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地理标志商标通常用以识别某一商品源自某个特定的地域,且该商品的独特品质、声誉以及其他特性极大程度上受到该地区的天然环境或人文背景的影响。
当前,全球范围内广泛采用了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保护特色产品的方式。
凭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尊重和合理保护自然资源、人文底蕴及传承地理遗产的
同时,能够有力地保障优质特色产品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推动特色产业的繁荣发展。
地理标志的精髓在于地名与品名的结合,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地区生产经营者集体所有的权益。
地理标志的注册人并非仅获取了地名与品名的文字商标专用权,更为重要的是取得了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独家使用权。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若商标中包含商品地理标志,但实际商品并非源自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并且以此来误导公众购买,则此种注册将被驳回,不能再进行使用;对于那些已达到善意注册标准的情况,应当保留其合法效力。
此处提到的地理标志,即是指用来标记某一商品源自某个特定区域,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受该地区的天然环境或人文背景制约的标志物。
关于相关法律依据,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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