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知识产权收入怎么分割

作者:合肥长丰县律师 时间:2024-04-24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关于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知识产权收入怎么分割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需要区分知识产权收入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平均分割为原则,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收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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